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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华盛虹溪中学
关于表彰二○一一年高考先进集体的决定
华虹〔
2011
〕
2
号
全体教职员工:
2011
年,在长兴县教育局和学校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我校教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实现“全面优质化”和“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不断发扬
“
追求卓越,志在成功
”
的华盛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狠抓教育教学质量,成绩突出。特别是
2011年高考,在全校教职员工、尤其是
2011届高三年级组的努力下,学校高考取得了较好成绩:高考重点上线
42人,相对于县内兄弟学校,在总量上保持了绝对优势;本科上线达
856人,为历年最多。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学校研究,决定对
2011届高三集体进行表彰奖励:授予
2011届高三年级组“学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奖金
45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
2011届高三年级组各位成员珍惜荣誉,积极进取,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创造新的成绩。学校也号召,全体教职员工坚守岗位、尽心尽职,既要认真履行教学业务方面的工作职责,又要担负起安全管理方面的教师义务,在即将到来的期中考试以及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要真正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开拓创新,负重拼搏,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全新的工作姿态,扎实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不断跨上新台阶,努力实现学校、学生以及教师个人“多赢”的良好局面!
长兴华盛虹溪中学
二
○
一一
年十月十七日
长兴华盛虹溪中学校长办公室
2011
年10
月17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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