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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2011
年
9月
11日
至
17日是第
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教育部等九部门于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第
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第
14届全国推普周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今年适逢中国共产党建党
90周年,本届推普周活动要在总结前十三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这一主题,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全面、深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的实施办法,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牢固的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努力构建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体的和谐发展的社会语言生活。
二、县语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宏观指导。本次推普周重点在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推普周活动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效果。党委宣传部门要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明确要求,把推普周活动列入今年第三季度宣传计划,发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提高语言文字有关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的普及度。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引导,鼓励学校结合语文教学、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以推动“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深入开展为载体,举办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公务员管理部门要督促公务员以普通话、规范汉字为基本的公务用语用字,提高公务员普通话水平与规范汉字应用能力。文化部门要在文化活动中和文艺节目内容中积极宣传推广普通话,加强对文化系统直接面向公众的相关人员的普通话培训,进一步规范各种文艺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广播电影电视部门要加强对广播电影电视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屏幕用语用字。共青团组织要在广大青少年中积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群众性活动。各公共服务行业要以此为契机,结合自身特点,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切实纳入岗前培训、纳入服务工作考核目标、纳入行业规范之中。新闻媒体要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继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在推普周前后集中刊播一批语言文字公益广告。
三、本届推普周期间,我县将结合市语委的工作安排,组织参加湖州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和啄木鸟行动等。
四、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本届推普周活动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要注重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注重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阶段性工作与常规性工作相结合、重点推动与广泛发动相结合。同时注重城市农村并进,形成良性互动,面向全社会加强对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完整、准确宣传,充分利用推普周这个已经形成品牌效应的宣传平台,发挥其整合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其社会影响力。
请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各级各类学校于
2010年
9月
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本届推普周活动的方案和总结报县语委办。联系人:徐芳芳;联系电话:
6228120;电子邮箱:
cx721209@163.com。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普通话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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