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长:卢学泉
组员:许志刚、乔利亚、朱国安
工作职责:
学校纪检小组在校党总支和上级纪检组织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
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上级党委决定、规定的情况;
2.
协助学校党组织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协调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上级纪检组织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
3.
对学校党组织党员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监督检查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情况,组织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
协助学校党政抓好廉政文化进校园的工作,开辟宣传阵地,编写讲课资料,研讨教育方法,强调教育效果,积极探索青少年学生廉洁教育新途径;
5.
接受群众对学校党组织、党员和学校行政的检举和申诉,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维护党员群众的各项权利;
6.
协调和参与对学校的党务、校务、财务的监督,重点监督学校在聘用干部、评职评优、招生、收费、大宗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基建维修等工作以及涉及师生利益的重要事项的执行情况,协调和参与进一步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
7.
根据需要,协调和参与上级纪检组织对本校的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办工作,收集本校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努力维护学校的平安稳定;
8.
协调学校工会等群众组织,监督学校行政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定期检查校务公开栏的落实情况;
9.
做好学校党总支和上级纪检组织交办的其他与纪检工作有关的事项。
中共长兴华盛虹溪中学党总支
二
OO
九
年九月十八日
|